关于调整医保中途结算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7 11:34:10本文来源: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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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参保人待遇,根据《关于公布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配套措施的通知》(东医保〔2019〕60号)的要求和市医保局的统一安排,我院将于12月30日前对有使用25种国家集中采购药品(详见附件)的在院住院参保人进行一次中途结算,届时住院科室人员将向有关患者说明情况。
望相关住院患者周知并予以配合。
附件:1.《关于公布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配套措施的通知》
2.《中选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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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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